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平凉市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的建议及意见,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和<甘肃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0〕90号)、《平凉市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平办发〔2011〕16号)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工程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平凉市档案馆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平凉市市委机关院内东南角,北临市委家属院,南临南环路,东临市直房产公司在建高层住宅。
3.建设内容:拟新建档案馆1栋,地上四层,局部三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16108.6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540.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68.08平方米),框架结构。室外基础设施配套,道路硬化2666.61平方米,新建围墙211米,绿化2670.00平方米,配套室外管网及电气化等工程。报告厅、展览馆、服务大厅等二次装修。
4.建设周期: 2022年6月—2025年12月
5.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182.55万元,工程费用7805.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97.26万元,预备费680.19万元。
6.资金来源:拟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平凉市档案馆
单位地址:平凉市崆峒区红旗街344号
联 系 人:张 宁
联系电话:0933-8219859
电子邮箱:75290825@qq.com
三、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甘肃正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恒和大厦23楼2303室
联 系 人:苏巨平
联系电话:0933-8518979
电子邮箱:405864961@qq.com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实施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特此公示。
平凉市档案馆 甘肃正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